最近因為國務院工作報告裏面提到了房地產稅,直接稅,現代稅收體系的問題,一時激起千層浪。其實這些東西都是現代社會的必備政策,這是不可避免的,沒有必要過分的去看待。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麽是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是指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在中國包括房地產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從字裏行間大家應該知道了房地產稅是一種系統性稱呼,它包含了多種稅收政策。

外國很多國家其實已經建立了,全是已開發國家必經之路。我給大家看看主要國家的房地產稅是怎麽樣的?
美國
在建國初期就開始征收房產稅,早在1792年就有4個州征收房地產稅,1798年透過的財產稅法律就包含對房產和土地分別征稅的規定。到了20世紀初,美國每個州都制定了征收房地產稅的法規。
國征收房地產稅是為地方政府的各項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並不以此為主要手段來調控房地產市場,但對購買和持有房地產的需求有間接影響。其他與房地產有關的主要稅種分別歸在交易稅、遺產贈與稅和所得稅項下,此外還有一些服務性收費計畫,這些稅費綜合起來則對抑制房市過度投機起到一定作用。總體稅率大致介於1%-3%之間。
日本
針對房產的保有環節,日本並未設立專門的房產稅,而是將房產作為固定資產的一種,統一列入「固定資產稅」的物件加以征收。自1950年起,日本在地方稅制中增加了「固定資產稅」。根據日本【地方稅法】,固定資產稅的征收物件不僅包括土地和房屋,也包括如機械裝置、汽車等折舊資產。固定資產稅是市町村(相當於中國的市級以下區域)級稅,由地稅機關征收管理。【地方稅法】規定,固定資產稅的標準稅率是1.4%,但這並非是強制標準。除固定資產稅之外,日本部份地區還對市區房產征收稅率約為0.3%的「城市規劃稅」(各地稅率略有不同)。
因此一個國家要想進入已開發國家的行列就不得不使用這個工具來調節收入差距,維持社會的正常執行。也是提高福利待遇的基本要素條件,維持穩定的財政收支平衡就顯得特別的重要。所以就是告訴大家面對現實,別那麽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