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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工作才一年,就已經換到了第3份工作。
他媽都著急了,說:哪有像你這樣挑工作的,就算挑媳婦都不這樣挑啊。
表弟卻不以為然,他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那份工作我不喜歡,我要找一個我喜歡的工作。
後來我問他,怎樣的工作,你才喜歡呢。
他又給了我一個非常完美的答案,他說,那只有等我找到之後,我才知道,在這之前,我也不知道。

估計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只有找到了合適的工作才會覺得合適,沒找到之前,就算有一個方面不合適,那也是不行的。
都說,少錢多離家近,就是好工作,可真有這樣的工作,你也不一定會覺得很好。
畢竟工作裏除了這幾樣東西,還有其他的一些方面。比如,領導對你的態度,同事之間的關系等等。

想要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是非常難的,機率幾乎為0。
如果你在有生之年碰見了這樣的工作,只能說,你的運氣很好,並不能表示,你的選擇有多麽的正確。
你要知道,你所去到的那份工作,正是別人放棄的工作。如果那份工作是理想型,對方為什麽還要離職呢?

當然也有可能,存在著「1000個人眼裏有1000種哈姆雷特」的情況。
也就是說,別人放棄的那份工作,在他眼裏看來並不是完美的理想的,而在你眼裏看來,卻是完美的理想的。
這其實也是有矛盾的,按照這種定義來說,工作是否理想,並不是客觀存在,而是一種主觀現實。
既然它如此的主觀,你又怎麽可以說,你能夠找到一份理想的完美的工作呢?

那麽還有沒有一種情況,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將喜歡的事情發展為一份理想的工作?
這種設想是存在的,但結果並不一定會很美好。
你之所以喜歡它,是因為它能帶給你某種主觀上的享受體驗。而這種體驗的出發點,是它不和利益相掛鉤。
可一旦你將喜歡變成了工作,你就註定要從這份工作裏,去獲取足夠的生存資源,也就是利益。

此時你的重心就已經從愛好喜歡,變成了一種責任與義務。
一件事物的意義已經發生了變化,你對它的情感也會隨之變化。
我有幾個朋友,最開始,都是將寫作作為一種興趣。空閑的時間就在網上寫一些東西,發表一些東西。
偶爾會賺到一些錢,可是,都沒有當做主要的事情來做。
可後來,環境不好,自己失業了,只能將自媒體作為自己的主要收入來源,此時,整個人的狀態,都變了。

每天想的,不是怎樣表達自己的感情,而是怎樣從自媒體裏賺到更多的錢。
一種焦慮感,把他和自媒體綁得越來越緊,他也開始越來越厭惡寫東西。
他不知道自己寫這些東西的意義在哪裏,只知道自己如果不寫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生活就沒辦法繼續下去。
有朋友就曾說,如果重新找到了工作,估計很長一段時間內,不會再用文字表達什麽感情。因為一想到還要寫這些東西,就產生了抗拒感。

還是那句話,存在理想的工作,但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每做一份工作,你一定會遇到不愉快的事情,也一定,會有想放棄的時刻。但你之所以沒有放棄,是因為責任與義務,讓你不得不堅持下去。
那麽,比起所謂的尋找理想工作,不如轉換自己的態度,讓自己接受工作中的不完美。
可以這麽說,不完美,本身也是一種完美。
所謂人無完人金無足赤,總有些東西,是我們沒法改變的。如果因為沒法改變,就一直抗拒,最終受苦的還是自己。

事物它是客觀存在的,沒有任何感情的,人卻不一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思。
用自己主觀的感受去對抗客觀的事實,這是非常不明智的一種選擇。
而當你改變心態,擁抱那些缺點和不完美的時候,你的心情,你的態度,會發生很大的轉變。
此時,你才會看到生活中的美好,而不是一直揪著那些缺點不放。

生活就像一張白紙,大多數時候它是幹凈而漂亮的。
可如果上面有一個墨點,你將過多的精力都放在這個點上,你又怎麽可能看到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事物呢?
還有那麽大一張白紙供你發揮,你卻偏要將所有的心力,都放在那一個墨漬上,這不是為難自己嗎?
古時有句話叫做,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你只有先把自己做好了,才可能慢慢改變周圍,而不是,自己還什麽都沒有,就去抱怨這個社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