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8日的NBA比賽中,勇士隊以101-105惜敗於雷霆隊,比賽期間發生了多次爭議判罰,尤其是在關鍵時刻,裁判做出的三次「主場哨」判罰引發了評論員和球迷的廣泛質疑。
楊毅和柯凡在比賽期間紛紛表達了對裁判判罰的不滿,並表示這些判罰直接影響了勇士隊的比賽結果。
本文將對這三次爭議判罰進行詳細解析,並探討裁判的「主場哨」現象。
勇士隊頻遭爭議判罰。
在比賽最後五分鐘期間,多次發生了爭議判罰,在最開始時,勇士隊以100-101落後,溜馬罰球命中,此時比賽只剩下1分鐘,比分變為101-105,勇士隊在最後30秒有一次絕平的機會。
但就在這關鍵時刻,出現了一次非常有爭議的判罰: 多爾特突破底線傳球,結果球卻直接打到了身後的裁判,最終被判出界。
對於這次判罰,柯凡和楊毅都發表了看法,他們認為這一回合是一個明確的兩個誤判,若是勇士兩罰命中,那麽這場比賽將進入延長賽。
此外,在比賽最後兩分鐘,多爾特突進內線造成格林的進攻犯規,這個回合被認為是非常具有懸念的一個回合,因為這次判罰直接反映了裁判的傾向。
在聯盟中,一般他們會采取「平衡吹」的方式,但是這次的吹罰卻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主場哨,是對小卡特和裁判不嚴謹吹罰的一個報復。
嚴謹吹判斷所必須具備的標準是:
「你必須要有判斷力,在歸零前秒把那個給取消掉。」
正是因為這個標準不夠,這才導致了這樣極具爭議性的主場哨。
對於這兩樁極具爭議性的判罰,楊毅和柯凡都表示出了強烈的不滿。
裁判「主場哨」現象分析。
在NBA賽場上,經常會出現「主場哨」現象,即在主場比賽時,裁判會偏向主隊進行判罰,而在客場比賽時,則相對更加公正客觀地進行判罰。
而在這場勇士和雷霆的比賽中,「主場哨」現象尤為顯著。
這種現象不僅僅影響了比賽結果,也影響了球迷觀看比賽的體驗。
裁判作為比賽中的第三方力量,應該保持中立的立場,在雙方球隊沒有明顯犯規的情況下,不應該進行任何偏向性判罰。
然而,在本場比賽中,裁判的三次「主場哨」明顯偏向雷霆隊,這也導致了楊毅和柯凡等多位評論員的不滿。
此外,在這場比賽之前,勇士隊在大通球館已經打了七場,戰績為6勝1負,勝率達到85.71%。
而本賽季至今勇士隊在主場的戰績為10勝1負,這樣巨大的勝場比也給裁判的「主場哨」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勇士隊本來就實力強勁,再加上大通球館如同主場一般的優勢,這樣比賽公平性已經大打折扣。
不論是誰面對這樣的情況都會感到不服氣。
關鍵判罰引發爭論。
那麽,可以肯定的是,那一回合是一個非常有爭議性的誤判,但對於多爾特造成格林進攻犯規這一點,罪魁禍首仍是多爾特。
在多蘭特離開的那段時間內,多爾特成為雷霆新的搖擺人,並且獨得一技多才多藝之姿,從而順利躋身2019年NBA選秀大會,在首輪第17順位被選擇並成為NBA的一員。
對此可見,多爾特失誤傳球絕非一場完事,而是其籃球生涯中的歷史性失誤。
那麽,對於這次進攻犯規到底誰才是罪魁禍首呢?
從慢動作來看,多爾特從左邊向右邊進行突破,在經過格林的時候確實出現了一點點身體接觸,但那並不算什麽,所以格林的話很有可能是冒犯了裁判,但是此時的格林只是有一點微言,他所說的是「會不會給點時間讓我反應一下」,顯然前面的這一點點接觸並足以讓他造成一秒落地,因此此番舉動也就引來了裁判的註意。
我們來看另一番話: 「當我們還是人的時候,我們是不受這些大動作影響的。」
所以從二人的描述來看,這一幕無疑已經成為矛盾的導火索,當二人爭論起來後,他們已經不再是正常人給予正常反應,但意外的是,這反而是正常人的反應,所以說主場哨就已經成為很明顯了。
但是對於這一動作來說還是要嚴謹,所以可以判斷出這一幕為格林吃T來進行報復,但其實這個回合主要錯的是多爾特和他的體術,但不管怎樣,這個回合還是非常值得推敲並研究的。
經過這一分析後我們可以發現,「主場哨」並非只是謠言,它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都需要得到解決。
不僅僅對運動員來講,對我們的觀眾來講也是如此,更讓我們的人認為運動有趣,不然可能就會給我們帶來負面影響。
然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所在苦惱,所以我們要考慮怎麽樣更好,從更高端的技術手段入手,在什麽時間段用什麽器材來達到一定目的,但是如果這樣做的話就會忽視運動本身帶來的樂趣。
這樣的問題我們所面臨還有很多,與其說這些東西不如說它給我們帶來的快樂更多,我們得出這個結論並且考慮面臨哪些問題,更改和最佳化規則才是我們所需要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