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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畏懼】看懂羅英子為別人做嫁衣,才知邱華和全全離婚的真相

2025-02-04影視

本來許卓準備帶領自己的卓鉞所競爭萬紇案的資產管理人。

在老師梅大梁的介紹下,本來他準備邀請出價較低的瑛華事務所一起來參加競選。

為了在這次競爭中勝出, 陶正寫了一封舉報信,舉報了曾主持過許卓第二次案子的魏法官。

這一舉報信必定會讓魏法官在最後裁決時更為謹慎,不敢有絲毫偏頗。

若許卓的律所中標,可能會引發負面新聞和爭議。

所以許卓調整了競選思路,決定放棄和瑛華事務所合作,轉而找一家更有實力的事務所合作。

就在這個時候, 羅英子和邱華發現了萬紇公司隱瞞了一筆優質資產,根本不符合破產重組的條件。

本來她們完全可以直接和萬紇的最大債權人鼎薪集團簽約,為他們代理討回十幾個億的欠款,賺取豐厚的代理費。

可是羅英子卻把萬紇的漏洞直接告訴了許卓,最終許卓調整了策略,放棄了競爭萬紇案,轉而成為了鼎薪的代理人,而羅英子的瑛華律所只是以助手的形式參與,只能賺取少許的勞務費。

說穿了, 羅英子這個舉動就是替他人做嫁衣,所以邱華非常生氣,也非常不解。

明明可以吃肉,最後卻只能喝點湯了?

表面上看是羅英子對許卓有好感,所以才願意將這個案子交給許卓來代理,自己成為他的助手。

這背後另有深意。

01、許卓的能力

一開始,許卓準備參加競選萬紇案的資產管理人。

因為他的律所在規模等各方面的原因, 需要尋找合作夥伴來增強實力,提高競爭力,以在競爭中脫穎而出。

許卓本來決定和羅英子的律所合作。

然而後來因為良誠事務所的一系列操作,本來對卓鉞的有利條件變成了不利條件,所以他急需要找一家更有實力的律所作為合作夥伴。

他單方面取消了這次合作。

可見,許卓就是一個以利益為上的律師。

他對這次萬紇案是誌在必得,而且為了競選管理者,他推掉了鼎薪公司十幾個億的代理權。

這不難看出。

第一,如果在萬紇案競選成功,收益是非常巨大的,所以這場競爭非常激烈, 最後能夠勝出者必定是律師界的佼佼者。

第二, 許卓的律所實力相當 ,不然怎麽可能動輒十幾個億的案子會主動找上門。

毋容置疑,許卓是一個非常強勁的對手。

許卓之後結束,並且在競選大會中聲稱,萬紇隱瞞了優質資產,自己會代理鼎薪公司追討巨額欠款。

聽到這裏,一貫老謀深算頗有城府的方麗虹都不禁為此感到擔憂:

「就算我們競選上了,也要處處和他們打交道。」

可見許卓的實力和能力都不容小覷。

02、羅英子的考量

邱華對於羅英子的做法非常不解,而且也很生氣。

覺得本來自己的律所可以直接和鼎薪簽約,成為他們的代理人,向萬紇追討十幾個億的負債,到時可以拿到非常可觀的代理費。

但是她卻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那就是瑛華律所能不能單獨簽約成功?

畢竟瑛華律所才剛剛成立, 律所的三名律師都才執業兩年不到 ,都是初出茅廬的小律師。

加上之前兩人在良誠事務所辦理過的案子,最成功的可以說是為許建設的辯護案,一審結果是發回重審,實在是令人刮目相看。

影響力最大的是代理郭玉起訴楊偉達性騷擾的案件,雖然只有一萬元的代理費,卻為職場被騷擾女性討回了公道。

標的最高的案件就是為宋阿姨討回欠款的案件,標的320萬,最終拿到了48萬的代理費。

當然這些案子對於才出來執業的律師來說,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但是想要代理標的十幾個億的案子,能力和實力卻遠遠不夠。

羅英子深知這一點,所以才會聯合許卓的律所參與這個案子。

如果羅英子選擇直接和鼎薪公司簽約,那麽有兩點值得商榷。

第一,鼎薪公司會不會放心把這十幾個億的案子交給這麽小的律所去辦理?

第二,即便羅英子順利拿到了代理權 ,那麽她將會面對實力超強的律所,要麽是良誠律所,要麽是卓鉞律所。

要知道,梅大梁自己都說過,她最欣賞的兩個徒弟就是方麗虹和許卓,可見他們的實力和能力之強。

羅英子和邱華根本不可能是他們的對手。

所以,她才退而求次,選擇和許卓聯手,這樣一來雖然賺得少多了,但是贏的希望大多了,而且還可以 透過這次全程參與,學到更多的實戰經驗。

將來就可以透過這個案子為自己的律所背書, 將來不愁沒有大的案子可以代理。

這才是羅英子的最終想法。

所以她對邱華說了這麽一句話:「掙錢不是當下最重要的,咱律所好的背書這才是當下最重要的,等這大案子一結束,我保證你未來有賺不完的錢。」

可見, 羅英子的目光和格局不一般。

所以她才能面對身負千萬債務時,還能從容面對,不僅為自己討回了公道,還順利地從實習律師轉正,被開除之後還成立了自己的律所。

03、邱華的安全感

邱華生活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中,從小就背負著全家人的希望和壓力。

所以她經常放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

「我向來是把掙錢當作首要目標的。

原生家庭和經歷都註定了她的一種人生態度,對於未來有著一種悲觀的心態, 只想抓住眼前的一點利益,缺乏一種未來發展觀。

張全全的父親是邱華老家的縣長,可以說在老家是呼風喚雨的人物了。

所以邱華的父母和家人都覺得,邱華能夠嫁給張全全那可是天大的好事了。

不得不說, 從當時那個階段來說,張全全確實是邱華的一個合適的結婚物件。

他家世也不錯,在老家輕而易舉就能為邱華家解決一切後顧之憂。

而且張全全自己也是公務員,邱華則是律所的一名普通律師。

最為重要的是, 張全全非常愛邱華。

但是羅英子卻總是對邱華說: 「你值得更好的 !」

確實,如果邱華只是一個普通的律師也就罷了,可是她非常努力勤奮,從她經辦的幾件案子可以 看出她未來的發展潛力。

在代理王大福殺人案件和許建設的案件中,都已經顯示出了她的才能。

被良誠律所開除之後,在短短的時間內,邱華就拿到了三個大律所的錄用通知,而且薪水都不低。

其實她也並不愛張全全,只不過是覺得他是自己現階段最適合的結婚伴侶,所以才嫁給了他。

結婚之後,邱華才發現,張全全壓根兒和她不是一路人。

雖然兩人都來自農村。

但是張全全因為從小家境優渥,所以在他看來小富即安,希望妻子能夠在家多陪陪自己早點生個孩子,能夠好好享受家庭生活。

而邱華卻從小肩負著全家人的重擔和希望,她從小就沒有安全感,所以她透過不斷地追求成功來滿足內心的無助感。

她對於未來從來就沒有確定感,更無心去展望。

那麽曾經的那點合適,根本經不起生活中各種雞零狗碎的揉搓,他們的婚姻註定沒有未來。

結語:

其實,羅英子和邱華兩人初相識之時,應該說羅英子更難。

她一夜之間遭遇了丈夫的背叛,背負了千萬負債,但是她卻依然能夠從容面對。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她還有最後的退路,那就是溫暖的娘家,還有一點就是父親從小灌輸給她的那些格局和眼界。

邱英從小就飽受了家庭的貧困,以及那些負面的壓力,她始終都找不到安全感,所以她選擇了眼前最適合自己的張全全。

寧願獨立簽下代理權多拿提成,卻看不到跟著大律所辦案可以得到金錢以外的更多益處。

這就是邱華和羅英子的差距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