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系3英寸火炮運載車M10,是在二戰初期為有效應對德國裝甲威脅而研發的反坦克武器。戰鬥權重:街機娛樂3.7,歷史/全真3.3;在更新1.49「勝利武器」中引入。

1941年11月,在德克薩斯州胡德營地成立坦克殲擊車戰術和射擊中心後,陸軍開始為坦克殲擊車營尋找新型標準裝備,同時軍械部提出新規格,T35方案應運而生。它采用早期生產的M4A2中戰車車體,搭配M6重戰車的3英寸M7火炮,炮塔為鑄造圓型開放式。後來根據菲律賓戰役的經驗,將車體上部、側面和後部的裝甲由垂直改為傾斜,形成T35E1方案。

1942年4月,T35和T35E1原型車交付亞伯丁試驗場。5月2日,陸軍選擇T35E1進行進一步開發,如將鑄造炮塔改為焊接式五角星炮塔,裝甲厚度從1英寸減至0.75英寸,並在車體側面、正面和炮塔側面添加了附加裝甲等支架。1942年6月,改進後的T35E1被標準化為「3英寸自行火炮M10」,從1942年9月至1943年12月,共生產了4993輛。

二戰期間,M10在北非戰役中取得了較大成功,其主炮能夠在遠距離貫穿德國坦克的裝甲,為美軍提供了有效的反坦克火力。而在義大利戰場、歐洲西線戰場上,M10也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1943年9月14日,在義大利薩勒諾的灘頭遭遇戰中,一輛代號為「白虎星」的M10擊毀了5輛四號中戰車;在突出部戰役的北線,第644殲擊坦克營的一個M10殲擊坦克連共擊毀德軍坦克和突擊炮17輛,自身損失2輛。不過,隨著戰爭的進行,面對德國新型的豹式坦克等,M10的火力逐漸顯得不足,在戰場上的作用有所下降,但仍繼續服役直至戰爭結束。此外,M10在太平洋戰場上主要執行傳統的步兵支援任務,但日軍的包圍戰術以及M10裝甲薄弱、開放式炮塔等弱點,使其在作戰中容易受損,且手動轉動炮塔的設計也給作戰帶來不便。

根據租借法案,大量M10被提供給盟國軍隊。英國獲得了較多數量,將其稱為「狼獾」式或「阿基裏斯」坦克殲擊車,其中一部份在1944年末裝備了威力更大的17磅55倍口徑反坦克,用於對付虎式坦克。此外,還有部份M10被提供給了加拿大、自由法國部隊以及蘇聯等。

二戰結束後,M10作為軍事剩余物資被提供給了多個國家,如比利時、丹麥、荷蘭等透過【共同防禦援助法】獲得,以色列和中國等也透過其他方式獲得了一些。這些車輛在一些國家的軍隊中繼續服役了一段時間,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被更先進的裝備所取代。不過,仍有部份M10幸存至今,比如在法國索米爾和諾曼第地區,英國的凱文·惠特克羅夫特收藏館等。
